第65章 公务员考试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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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大的约束和保障。

    “钱通判、孟知县,胥吏成为朝廷吏员,以后官员们压力可就大了。若是出了差错,小心位置被抢不谈,要是作奸犯科,顾松和胡元峰们,可就是你们的榜样。当今天子,还有反贪司,可不好糊弄。”

    宋慈一本正经提醒众官员,钱镇、孟凯等人都是肃然称是。

    江南东路推行新政,反贪司积极介入,标志着朝廷澄清吏治的决心。这个时候,谁敢公然顶风作案?

    “发生了什么事?”

    汪纲看着远处,忽然问了出来。

    众人抬头看去,只见军士们押着一个又一个考生出了考场,正向金陵学堂的办公大楼而去。

    看这些考生垂头丧气的样子,肯定是作弊或代考被抓。

    “这些家伙,不是作弊,就是代考的。只要被揪出来,以后再也没有成为吏员的机会呢!”

    宋慈摇摇头,发出一声感慨。

    “自己不作死,就不会死!”

    汪纲发出一声“赵竑式”的感慨。

    考题并不难,都是关于民生的基本律例,考不过的,都是素质堪忧,通不过也在情理之中。

    至于作弊的,那就永远也没有机会了。

    考场中,不断有“作弊者”被发现,垂头丧气被“请”出了考场。这也意味着,他会被登录在册,他的“仕途”也就结束了。

    当然,也有不少考生面试失败,加入“失业者”的队伍。

    “下一位,林雨峰!”

    考官的声音响起,原江宁县押司林雨峰赶紧应声,走进了面试的屋子里,在一众面试的官员们面前坐下。

    宋慈详细看了看纸上林雨峰的备注,这才抬起头来。

    “林雨峰,何为“刺配”?何为“重法地法”?”

    “回考官,犯人在施行杖脊、配役、流放等刑罚之前,有些犯人须先在脸上刺上标记,叫做“刺配”;而那些不须纹面的人,则叫做“编管”。新皇新政,无论是罪犯还是募军,已经废除。所谓“重法地法”,凡有犯抢劫之罪的死刑犯,将其家产分给原告,亲属子女送到千里之外的州军接受编管。”

    林雨峰抖擞精神,答了下来。

    汪纲和宋慈目光一对,汪纲继续问道。

    “林押司,何为“折杖法”,有何利弊?”

    “回考官,《宋刑统》中,以脊杖、臀杖等轻刑,替代了笞、流、徒等重刑,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罪犯的痛苦,彰显我朝“轻刑慎罚”之法,此为折杖法。”

    林雨峰斟酌字句,跟着说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“杖杀”看似仁慈宽典,实际上受刑之人会更加痛苦,会被脊杖活活打死,并不能达到“轻刑”的目的。并不能算是善政。而且……

    林雨峰的犹豫看在眼中,汪纲眉头一皱。

    “林雨峰,考官面前,有话直说。”

    “是是是,小人这就直说。”

    林雨峰不再藏拙,大胆说道。

    “依据《唐律》,民间强盗谋财未遂,徒刑是二年,伤人者处以绞刑,害命者斩首。但我朝《宋刑统》上明文,只要抢劫钱财超过三贯钱者,一律死罪。《唐律》中规定,官吏贪赃者,十五匹绞刑,三十匹流放,五十匹及以上则斩首。而我朝《宋刑统》则对官员贪赃枉法模糊不清,甚至犯罪官员还可以再受重用。即便是陛下在《反贪律法》中所述,超过一万贯被处以极刑,也是过轻。”

    宋慈和汪纲都是轻轻点了点头,看来这位江宁县的押司,还是称职。

    《宋刑统》在量刑方面的一大特点,对贪赃枉法官员处罚过轻,对窃贼强盗处罚严苛,治吏严苛,治官轻描淡写,以致于官员贪墨有恃无恐,官场腐败乱象愈发严重。

    宋慈和汪纲低声耳语了几句,宋慈这才正色说道:

    “林押司,我们看过你的履历,也对你明察暗访,知道你为吏公正,从未收受贿赂。我和制置使相公会向陛下举荐,让你权任宁国县县丞,兼新成立的宁国镇镇长。你可愿意?”

    “宁国县县丞?宁国镇镇长?”

    林雨峰瞪大了眼睛,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小小一个吏员,也能成为朝廷官员?

    “林押司,难道你不愿意吗?”

    宋慈轻声问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小人愿意!多谢上官!”

    林雨峰如梦初醒,赶紧站起身来,肃拜一礼。

    “陛下最恨官员贪墨。记住了,为官一任,造福一方,切忌贪墨,切忌虐民。至于能不能升迁,就看你个人的所作所为了!”

    汪纲一本正经叮嘱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下官谨记相公教诲!下官必不负陛下和相公所托!”

    林雨峰又是郑重一礼。

    从今以后,他这个胥吏,也是堂堂的朝廷官员了。

    一连三天的考试完毕,待到公榜张贴出来,有人垂头丧气,有人欣喜若狂,人生百态体现的淋漓尽致。

    大多数胥吏都是通过考试,重新上岗,被纳入了朝廷的保障体系之内。而且和官员们一样,大多数胥吏都是异地上任,避免了公心私用,沆瀣一气的弊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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