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 拒绝(2/2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出来…”

    “正常,当初她跟华宜合作是五五分账,华宜兄弟经纪公司王景花是总裁,负责艺人的经纪业务…这跟华宜兄弟是矛盾的…”

    华宜要扩张,势必要动艺人,肯定是想收回权力的,王景花肯定不干。

    这个矛盾是天然存在的!

    陈曦听完,立刻接话:“她想来我们公司!”

    沉旭东想也没想,直接回答:“…扯犊子,来我们公司干嘛?”

    “管理艺人经纪啊!”

    “…不可能,我们是影视制作为主的公司,艺人经纪这块不属于主营业务!”

    陈曦反驳:“但她要是来了,她旗下的那帮艺人,陈导明、胡君、夏宇、范兵兵、李莲花…肯定也会跟着过来的!”

    “她为什么要跟我们合作?或者说,为什么要离开华宜?”

    没等她回答,沉旭东继续道:“…是因为我们比华宜更有前途?还是因为我们比较弱小,她好掌控全局?”

    电话那头陈曦跟高芬芬交流了一下看法,然后对沉旭东道:“…我觉得是后者!”

    沉旭东乐了:“那不就结了,公司是我们的,没有必要给别人做嫁衣。”新笔趣阁

    “…但我估计王景花铁了心要跟华宜散伙了…即便不跟我们合作,也会找别人的!”

    “那就不是我们操心的事了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就是,天美公司虽然有前途,但到现在一部主导的影视剧都没上线呢!

    至于《山村狐妻》、《兴安岭猎人传说》…

    恐怖片绝对不算主流电影。

    你连一部主流电影都没有,谈个毛的电影业务。

    而且,那两部唐仁负责制作,主控发行…

    但话又说回来,沉旭东还是很意外,王景花居然会主动要求加盟天美?

    莫非是…陈导明的主意?

    谁的主意都不行,一旦王景花加盟,公司的主营业务立刻变成了艺人经纪,那沉旭东他们也就成了替她干活的打工人!

    这样的局面,沉旭东不喜欢,估计高芬芬也不喜欢!

    高芬芬的控制欲很强的。

    原时空,王景花加盟了橙天,然后被吴克波告上法庭…

    王景花加盟橙天的方式是跟吴克波共同组建了一家公司,叫橙天拾久,吴克波持股75个百分点…

    依然被告了,理由是王景花拒绝大股东伍克波查账,供词特意提到了‘王景花和她的艺人俨然是橙天的国中之国…’

    我负责制作,负责影视出品,捧红这些艺人,但是艺人却不归我管?

    这就算了,一年到头连账都不让我查?

    我是大股东诶!

    这个谁也忍不了…

    橙天好歹能跟王景花相处三年,沉旭东觉得王景花如果真的加盟了天美,高芬芬估计最多跟她共处三个月…

    天美公司现在这样就挺好。

    电视剧、电影业务都能掺和…虽然不算大公司,但每个项目都能盈利。

    .

    油炸大金提醒您:看完记得收藏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