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3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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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爹,我了我了……”二宝看着哥哥好弟弟都举高高了,吆喝着该自己了。

    随即,他的笑声又源源不断的传进厨房里:“哈哈哈……爹快点快点……哈哈哈……”

    宁书把做好的菜摆上餐桌,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,自己缺少的童年、从未得到的父爱和母爱,没有发生在孩子们的身上,真好。

    三宝还小,自己曾经因为对抗剧情对他的不闻不问,他是不会记得的。一宝和二宝虽然才五岁,但是两人对以前的事情已经有了记忆,所以她想让他们余生都快快乐乐的,不要被那段事情左右。

    “吃饭了,三宝,你的肉肉好了哦。”宁书来到厨房门口,看着玩闹的一大三小大声笑着喊道。

    之前关于随军的事情,她是还没有下定决心的,虽然打算等年后处理了菠菜再去,但还是拖拖拉拉的。可现在看到看到玩闹的高兴的孩子们,她已经确定了,处理菠菜的事情,就尽快把随军提上日程。

    孩子们的成长光有母亲是不够的,还要父亲,这才是能给他们的,幸福又完整的童年。

    至于说会在家属院遇见宁琴……她心想,下乡前他们一家人都玩不过他,更何况下乡后?

    剧情设定里的宁琴踩着她的身体上位,因为是剧情设定,她可以不和她计较。但如果随军后,她来找她麻烦,她可不会放过她。到时候连带着和宁家人一起收拾了。

    “肉肉……”三宝听到娘的喊声,摇摇晃晃的爬上屋檐下的水泥地,那大概有30工分高的水泥地,三宝爬的还非常的麻利,爬上水泥地,他小跑到宁书的身边,然后抱住了他的腿,“娘娘……”他糯糯的童音让宁书的心都软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三宝,吃肉肉啦,刚才看着哥哥们在吃,是不是嘴馋了?”宁书牵起他的小手,去里面洗手。

    “吃……宝吃……肉肉……”一个字两个字的蹦出,是三宝的特色,不过这个年纪的小朋友基本都是这样说话的,还挺可爱的。

    宁书给三宝洗了手,又把他的手擦干,然后把他抱到儿L童座椅上坐好。

    他前面的木碗已经摆好了,里面的排骨粥散发着浓浓的香气。又因为已经凉了一会儿L,这热度刚刚好,不会烫到三宝。

    三宝看到排骨,眼睛都亮了。他用勺子把排骨从粥里挑出来,然后小手去拿,就啃了起来。

    排骨在粥里炖的非常软糯了,他的牙齿一啃,那味道像是会融化在嘴巴里一样。三宝终于吃到肉了,露出一个幸福的笑容。

    “我也要吃排骨了。”二宝蹦蹦跳跳的进来,身后跟着一宝,再后面是林国栋,他们是在外面洗手的。

    “哇,今天的菜好多啊,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……”二宝看到除了排骨之外,还有其他的肉,好奇的问,“娘,这是什么肉啊?”

    林国栋坐下,米饭宁书已经给他们盛好了,他也好奇:“这烤鸭也有买?”烤鸭酱鸭差不多,很多人都不会区分。所以林国栋以为这是烤鸭。

    宁书道:“这是县城里认识的朋友自己做的,也是私下卖给熟人的,但不常有,因为鸭不好买。今天也是运气好,给碰上了。还在她哪里买了蛋糕,说起来,她那样偶尔自己做东西卖,还挺挣钱的。()”她也没有解释这是酱鸭而是烤鸭,反正也都差不多。

    林国栋知道她以前经常去县城,经常去国营饭店,所以对于她在县城有认识的朋友也不意外。而且,县城里私下做这种买卖的大有人在,可不只是这边的县城有,所以对于宁书的话,他也没有怀疑。

    林国栋并不反感去黑市,相反,如果黑市里有他想要买的东西,他也会去。他并不是一个刻板的人,不过:“你买的时候要注意安全,如果碰到情况,大不了东西和钱都不要了。如果再碰到更严重的,就找孟杰。?()?『来[]&看最新章节&完整章节』()”

    红巾兵并不会抓去买东西的人,最多把他们买来的东西没收了。买东西构不成投机倒把,卖东西才是。

    所以,去黑市买东西如果被抓了,就是破产消灾而已。

    甚至,红巾兵说不定为了你们下次再去,再来抓人没收东西,还会故意放人呢。这不是长远的生意吗?

    不过有时候总有意外,所以林国栋还是提醒她。

    “嗯,我可小心着呢,去她家的时候我都是带着箩筐去的,外人看来,只会以为是亲戚上门了。而且,她私下卖的东西也不多,去的人也少,不太会引人注意。”宁书道,“不过,我最多一个月去个一两次,改善改善伙食。”

    “娘,这个好吃吗?”一宝夹了一块糖醋排骨在啃,他没有吃过这个酱鸭,可看着和红烧肉也差不多,好像很好吃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每个人的口味不一样,有人喜欢酸的,有人喜欢甜的,就看你喜不喜欢这个口味,你可以吃吃看。”反正宁书是喜欢的,不过她不喜欢吃皮。

    “肉肉肯定好吃的,哪有不好吃的肉肉。”二宝道。

    宁书笑着先加了一块,不过:“我不喜欢吃这个皮,一宝二宝,你们谁要吃啊?”

    “给我给我……”二宝的反应最快。

    一宝看了一眼,见弟弟要吃,他就没说了,他排骨还没吃完。

    林国栋直接把碗递了过去,以手长的优势,把碗伸到了宁书的面前。

    二宝不服气的抗议:“爹,你怎么和小孩子抢鸭皮吃?”他也伸手,把碗递过去,但是手没有他爹的长。

    林国栋:“你要吃自己夹碗里的。”

    “哼。”二宝气呼呼的夹起一块酱鸭,然后把肉上的皮剥下来,“我也有。”

    宁书无语了,她把自己这块肉皮给林国栋:“你也可以自己夹啊。我还听人说过,这个肉的灵魂就是皮。”

    林国栋道:“你爱吃肉,我爱吃皮,刚刚好。”他是喜欢吃皮的,就像喜欢吃番薯干一样,他喜欢有嚼劲的东西。

    宁书不知道,以为他在说好听的话,觉得这男人还挺会来事的。

    这边一家子吃的高兴,老宅的人就吃的不高兴了。

    从

    ()    宁书家回去之后,谁都不敢说话,就是林母也没有心情做饭了,她就大米番薯放一起,直接煮了粥。

    吃饭的时候,林父打破了沉默:“再过二十来天就过年了,到时候有粮食之类的要发,而且这是一家子难得的团圆年,所以这个分家就放到年后。老大老二,你们也不要多想,这个家现在不分,就是以后我和你们娘去了也要分的,还不如现在就分的干净,免得大家心里都记挂谁多吃两口,谁少吃两口。”

    明眼人都听得出来,林父还在计较刚才他们说三个宝在老宅吃白饭的事情。

    林父确实计较,以三个宝的年纪,能吃多少?就算他们吃白饭,那也是他和老婆子上工挣来的粮食。虽然说他们和大房二房没有分家,可他们自己挣来的粮食,他们没有做主的权利?

    “爹,一定要分吗?不能不分吗?”林国丰心里难受。

    钱爱芬沉默着,虽然说分家了,他们两口子挣家里六个人的粮食,会很辛苦。可是同样的,家里鸡和猪都能养起来,这样算起来,也不是没有盼头的。至少也不用一个鸡蛋几个人挣了。

    林国梁:“爹,我也不想分家,小妹工作的事情不是解决了吗?既然如此,我们还是好好的啊。”

    张琴芳也没有说话,不过她心里是高兴分家的。她和当家的都是能干活的,家里也就一个儿L子,三个闺女长大后出嫁了,彩礼也是一大笔钱,留着给儿L子娶媳妇不要太好。

    如果不分家,这彩礼就得交给婆婆,那以后大房的孩子先结婚,可不是得把她家闺女的彩礼给用了?

    再说了,他们和大房同样四个孩子,大房是3个小子1个闺女,他们家是3个闺女一个小子,这饭量也比不上大房的,如果是不分家,还是大房占了好处的。

    甚至等小子们结婚的时候,大房3个小子得拿出多少彩礼?他们家1个小子也才多少彩礼?所以让她说,这分家分的好。

    不过张琴芳虽然是这样想的,去也不会说出来。现在这样的情况,她如果再说,不是上赶着被骂吗?

    “你们不用多说,我已经决定了。”林父道,“与其等以后你们的矛盾越来越多再分家,还不如现在分家,至少兄弟间还是好好的。等以后你们再提分家,也会坏了你们的名声。现在我老头子提了分家,对你们就没有影响了。”

    想想当初老三媳妇为了分家闹的,不是被村里人嘲笑了好几年吗?想到这里,林父无比后悔当初怎么就没有一起分家。

    林小晶听着他们说话,她没有开口。如果说以前,她对分家是没有想法的,那么现在,她还是赞成分家的。今天看清了两个嫂子的态度,她并不是以德报怨的人,既然她们想和自己抢工作,那么自己当然高兴分家的。

    分家后,她挣的钱还给三嫂,然后如果有福利的话,还可以给爹娘补身体。想到这些,林小晶压抑的心情才好了起来。三哥说的对,人是要向前看的,如果不向前看,只是自己和自己赌气而已。

    老宅的午饭,是在这沉闷的气氛

    中结束的。吃好饭,让两个儿L媳妇收拾,林父林母带着林小晶去宁书家了,接下来关于工作的欠条协议要写,还有要去大队长那边打证明。

    张琴芳和钱爱芬倒是想去看看,但是经过之前的事情,她们也没有脸去看。两人在收拾的时候,张琴芳问:“大嫂,你说这工作是老三找来的,还是真的是宁书找来的?”

    钱爱芬虽然也想工作留在家里,可也不会说违心的话:“应该是三弟妹的工作。”这些年的妯娌下来了,对于宁书的为人她还是有些了解的,不是自己的功劳她不会认在身上。何况之前宁书因为工作的事情,就去大队长哪里打过证明了,这个时候老三可没有回来。

    “她真是走了狗屎运了,竟然还能找到工作。”张琴芳有些嫉妒。

    钱爱芬笑了笑,说的话有些嘲讽:“她可是高中生,再怎么说,也比我们这种大字不识一个的人强多了。”

    张琴芳瘪瘪嘴,她还是不愿意承认宁书比自己强。不过:“大嫂,你说宁书自己都能找到工作了,老三都是军官,应该也能找到工作吧?可以让老三介绍吗?”

    钱爱芬的眼神闪了闪,她道:“不知道,你可以去试试。”心里却在想,老三可以找到工作吗?就算可以,他会帮忙吗?

    钱爱芬对林国栋是有些怕的,她嫁进林家这些年,但是和林国栋真正相处过的时间不多,毕竟之前的十年,林国栋在军校和部队,基本都没接触过。就是头两年,林国栋在县城读高中也是住校的。

    所以对这个小叔子,她是真的不了解,也不熟悉。不过,如果当家的这个大哥和小叔子去说,小叔子会帮忙吗?

    宁书这边也吃好午饭了,他们吃的本来就比老宅早,所以林父林母和林小晶来的时候,他们正在院子里晒太阳。

    “老三、老三媳妇,小晶来写那个老三媳妇你说的协议,还有关于证明的事情。”林母笑着道。

    宁书点点头:“那我去拿纸笔,协议就把事情的经过写一写,然后小晶每年还我200,第三年还我250,三年一共650,这样你们有问题吗?”

    林母道:“没有问题没有问题。”

    林小晶:“我也没有问题的。”

    林父心想,一年还200没有问题的,小晶一年的工资200块总有的,或者到时候分家后,他们老两口上工养猪养鸡也有收入,也可以帮小晶一起还。

    宁书的协议写的很快,写好之后让林小晶看了一下。

    林父这时候道:“小晶,你给我念一念。”林父虽然把孩子都送去读书了,可他也是没有读过书的。

    “哎。”林小晶把协议念了一遍,上面写的就是宁书刚才说的。

    林父听了一遍,然后道:“老三媳妇,后面再加一些,写老头子做担保人,如果小晶不还,老头子来还,不能让你们吃亏。”

    原来林父让林小晶念这个,就是为了听这个。

    宁书见林父这样说,也没有推辞:“那听爹的。”这是老人家的执着

    和自尊。关于林父这个人,宁书这些日子相处下来还是挺佩服的,觉得他很拎得清,不是那种古板倔强的的人。

    林父自然是个拎得清的人,不然家里三个儿L子一个女儿L,他怎么可能都送去上学。

    宁书回房间又补了林父的话,然后再给林小晶,林小晶又给林父念了一遍,林父确认之后,林小晶和宁书签了字。

    林父不会写字,但是他有印章,他在她们写好字之后,就敲了印章。

    写好协议,宁书道:“现在我们去大队长家打证明,打好证明我和小晶去服装厂,爹和娘要去看看吗?如果去的话,租大队的牛车去。”

    林父想了想:“去看看。”反正下午也没事。

    林母也想去看看闺女以后上班的地方,如果林父没说,她也不会说,现在林父说了,她当然要去了。“一起去看看,刚好坐牛车,国栋带着孩子也一起去县城玩玩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要去。”二宝上午才去过,下午兴致缺缺的,“我在村里玩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去。”吹着冷风去县城,一宝也不愿意。

    林国栋道:“你们去吧,我和孩子们在家里。”

    宁书:“那行,爹娘、小晶,我们去大队长家。”

    大队长家

    大队长惊呆了,这宁书因为工作需要打了证明也就算了,小晶也找到工作了?“小晶这是找到工作了?”这年头的工作有难找他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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