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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到车,很快林瑧就走不动了,于是拽着钟翊的胳膊问:“能不能背我?”

    钟翊一直微微低垂的头像警觉的动物般猛然抬起,他瞪大了眼睛,终于敢将目光落在林瑧脸上。林瑧带着懒洋洋的醉意,看起来有点任性。钟翊在他面前伏下身,林瑧顺势往前一扑,他很轻,比钟翊打工时背过的所有东西都更软更轻。

    两条手臂架在钟翊肩上,柔软光滑的丝帛布料擦着钟翊锁骨的皮肤,明明是凉的,却烫得他火燎般的痛。钟翊甚至不敢拿自己滚烫的掌心去握林瑧的大腿,只能死死捏着拳头,用小臂架着他的腿弯。

    林瑧让钟翊朝江北走,因为这里离江北的岸边更近。他趴在钟翊背上无聊,就开始哼一首钟翊认不出旋律的歌。

    那夜林瑧的生日在钟翊背着他下桥的那一刻结束,林瑧醉意又上来了,他说想吐,不愿意坐太久的车回家,钟翊只能带他去最近的酒店开房。

    江边的高档酒店没有便宜的,钟翊卡里的钱连一晚上的房费都付不起,但林瑧虽然醉着,也没让钟翊站在前台难堪超过一秒。信用卡随意划掉5000块钱,270°江景的套房门打开,钟翊被林瑧推了一把,脸朝着玄关墙摔了进去。

    室内繁复的灯光在插卡的一瞬间全部亮起,将房间照亮得如同聚光灯中心的舞台。

    林瑧走不动,于是背靠着钟翊身边的墙站着。这里的光线终于足够明亮,于是他打开了那个被他捏了一路的红丝绒首饰盒。

    铂金的锁骨链不太起眼地躺在黑色的内胆上,白皙的指尖把链条勾起,小巧的挂坠倾泻,在灯光里反射着星子般的光。

    林瑧把勾着的项链递到钟翊面前,挂坠还在微微摇晃,像催眠师必不可少的道具,只要再说出摄人心魄的咒语,就能轻易俘获一只听话的小狗。

    “帮我戴上。”

    钟翊不能做其他动作,只能抖着指尖拿过项链,小心解开扣子,再微微低头给林瑧戴上。因为戴项链的动作,他不得不把林瑧圈进怀里,林瑧一侧脸就能用嘴唇碰到他的耳尖,问他:“你喜欢我吗?”

    原来被发现了。

    怎么可能发现不了呢?他的每一个动作和神态都在出卖自己不值一提的真心。

    “有多喜欢?”

    林瑧问题轻得像梦呓,却将钟翊的心脏死死钉在原地,颤抖的心室艰难翕动,因为漫不经心的四个字而渗出淋漓的血,让他连呼吸都带着血腥味的痛。

    就有这么喜欢。

    林瑧若有所思地看着钟翊的眼睛,忽然感到一阵不受控的烦闷,如同酒精能麻痹四肢和大脑那样,他的心情也被强行牵扯着又操控着。

    不喜欢这样,所以他要报复让他心绪不宁的罪魁祸首。林瑧踢了踢钟翊的脚踝,抬手抚上钟翊抿住的薄唇,居高临下地对小狗施咒:

    “跪下。”

    红丝绒的盒子被扔在地上,和它堆放在一起的还有林瑧的鞋袜与裤子。林瑧光着两条修长白皙的腿,腿前是钟翊磕在地毯上的膝盖。

    玄关里有一面等身的穿衣镜,映着他和跪在他身前的少年,林瑧锁骨间的项链因为胸膛的微微起伏而在灯光下莹莹闪烁。

    钟翊第一次给人口,技术很差,而林瑧又喝了太多的酒,根本没有多爽,但他依旧抓着钟翊的头发轻声哼叫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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