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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眼光。”秦修撇撇嘴,手指摩挲着下巴,那样子像是很不舍得,但又没办法。

    Jessica看得一阵好笑,笑过以后心情却有些复杂。这个俊美无俦的年轻人如今已是数以万计粉丝的梦中情人,她以前不觉得秦修会是个好情人,充其量就是个让人着迷的情人,适合拿来幻想,不适合拿来爱。可是真正谈起恋爱来的秦修和她想象中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她想起连续两次有报纸报道秦修和沈彻单独外出,秦修一点没有因此要和对方划清界限的意思。他可以大冬天驾着宝马重机在市中心绕三个大圈把记者甩掉,也要去见自己想见的人。她从没想过在这个冰山美男身上会有这样的热情,这也许是秦修魅力的来源,可是她不知道一直这样放任秦修,是不是真的好。

    .

    把车停在地下车库,步行了两个街区的距离,穿过人潮拥挤的地下超市,拐过街角,就看见在国立美术馆的大门外搓着手臂直跺脚的卷毛青年。对方隔着一条马路看见他,忙高兴地挥手,左看右看,等到路上没车了,屁颠屁颠地跑过来。

    秦修看了有点无语,横穿马路这个毛病真是打死都改不了了,而且你跑过来干嘛,我反正要过去。沈彻在旁边叽里呱啦话唠着什么,都是些“今天好冷啊,你有没有多穿点”,“你说天怎么这么冷啊,现在的天气真是越来越反常了”之类的废话。

    “按生物学的原理,体型越大的动物热量散失的速度越慢,”秦修边走边头也不回地说,“你冷成这样才叫反常。”

    沈彻果然一棒就蔫下去了,秦修领着大型犬从二十米开外的人行横道又穿过马路,眼角余光瞄一眼跟在他后面不厌其烦地又过一趟马路的卷毛青年,在心里摇头,真是脱了裤子放屁。

    国立美术馆正在举办画家柯林根的画展,沈彻在门口拿了一本介绍手册,才知道这位画家年轻时就以仿制梵高的画闻名遐迩,在卖出最后一副以假乱真的向日葵后才金盆洗手,开始自己的创作生涯。只可惜这位山寨鬼才在原创美术界并没有混出什么响亮的名头,死后这么多年,被人们记忆犹新的,依然是那些仿得惟妙惟肖的梵高画作。

    今天是工作日,美术馆里人不多,开着暖气还显得有些冷清,一楼是柯林根的原创作品,二楼则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。

    “你很喜欢梵高?”沈彻问。

    “我父亲很喜欢,小时候还带我去纽约,费城,阿姆斯特丹,就为看梵高的真迹,”秦修站在《星月夜》前,淡淡地说。

    在二楼展厅的最里侧,他们见到了梵高的向日葵。

    温暖的金色涌入眼帘,恍惚中有种时光倒转的错觉。

    “在冬天看到这些向日葵,感觉很好吧。”秦修笑着说。

    沈彻在书上只看过一幅《花瓶里的十四朵向日葵》,如果不是和秦修一起来看画展,他还不知道原来梵高画过这么多向日葵,插在花瓶里的,剪断了放在桌上的,饱满的,残缺的,两朵三朵,许许多多朵……连他这样的外行也不难看出画家在这些金色的花朵上倾注的热情。

    “有何感想?”秦修看向身边人。

    沈彻说不出来,这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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