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34章:群星因太阳而璀璨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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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亚伯在史密斯传媒集团的内部,宣布传媒集团下一年的轮值CEO是史密斯电视集团的首席执行官理查德·普莱普勒的时候。

    纽约曼哈顿,康泰纳仕大厦。

    康泰纳仕大厦,又名时代广场4号,是一座位于曼哈顿中城时代广场的摩天大楼。

    它位于百老汇、介于42街到43街之间,完工于2000年1月,是42街再开发计划的一部分。

    该建筑有48层,高度达809英尺(247米)。该大楼的面积曾经让市正府担心其对时代广场的影响。

    而建造这栋大厦的主人,正是国际期刊出版集团,也就是康泰纳仕集体的纽豪斯家族。

    作为全美,甚至全世界最大的传媒巨头之一,纽豪斯家族在纽约有着几乎与赫斯特家族相同的地位。

    它在全球6大洲,在21个市场中经营着120本杂志和61个网站,影响和启迪着超过1.2亿的杂志读者和6000万以上的网络用户。

    是真正的传媒巨头,不过比较偏向于出版和杂志、报刊,不是史密斯传媒那样的多元综合传媒巨头。

    大厦顶层的纽豪斯办公室里。

    这会儿,康泰纳仕集团真正的掌权人,让国际期刊出版集团走到如今这种地步的传媒界皇帝之一士毅·纽豪斯,正在与他的亲弟弟唐纳德·纽豪斯交谈。

    椅靠在用保护动物北美大麋鹿的皮做的真皮美式沙发上,士毅·纽豪斯询问弟弟:

    “确定了?亚伯·史密斯今天晚上真的会出场?”

    唐纳德·纽豪斯的表情看得出来有些不愉快,这位安娜·温图尔曾经的老情.人点点头道:“已经通过几个渠道确定了。那家伙……”

    话没说完就看到兄长警告的眼神,倔脾气的老家伙只得开口:“确定了,亚伯·史密斯确实会出场。他答应了那个碧吃。”

    士毅·纽豪斯叹了口气,没有问弟弟的消息来源。

    当初安娜·温图尔出走康泰纳仕,叛离《VOGUE》美国版杂志的时候,确实带走了几百人没错。

    那几百人,大部分都是康泰纳仕的精英,也大部分都是安娜·温图尔带出来的人手和亲信没错。

    但她带走的人太多了,当然也就给了纽豪斯兄弟两人机会。在她带走的队伍里掺了一些这边的二五仔进去。

    这很正常,士毅·纽豪斯甚至知道《VOGUE》和其他自家旗下的杂志里,也一定有安娜·温图尔留下来的人。

    女魔头在康泰纳仕集团奋斗多年,她在这边的影响力只在他们兄弟两人之下。

    有这些人在,士毅·纽豪斯知道不管是安娜还是自己这边,想要了解对面一些不是很机密的事情,可以说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。

    “准备一下,晚上我们也去参加吧。”士毅·纽豪斯忽然对唐纳德·纽豪斯说。

    唐纳德·纽豪斯怔了怔,反应过来后,“啊,为什么?!明明那是为了冲击我们的大都会慈善宴会的啊?”

    他可不认为兄长是过去破坏对方的。

    先不说能不能成,就一个亚伯·史密斯摆在那里,唐纳德·纽豪斯就觉得哥哥不可能有那样的胆子。

    好吧,他其实也不敢。

    但他一直有一股怨气,因为亚伯帮助安娜·温图尔的出走,对他本人带来的伤害和影响太大了。

    他的兄长更是借着那次机会,几乎剥夺了他在国际期刊出版集团的权力,他现在只是个集团的大股东之一了。

    “没错,就是因为亚伯·史密斯在。”士毅·纽豪斯严肃的看着弟弟:

    “唐纳德,要知道就连梅拉梅德、格林斯潘,甚至就是洛希尔他们,都愿意和亚伯·史密斯亲近。只要他愿意,这些人马上就会飞到纽约来!情况现在就是这个样子,唐纳德,我们需要他!布隆伯格和索罗斯那种做法,才是现在最正确的做法!”

    士毅·纽豪斯的这些话,唐纳德·纽豪斯听懂了。

    简单的说,因为他们纽豪斯家族是油人。而现在美国的精英油人团体,都在努力靠近亚伯·史密斯。

    那些比纽豪斯还恐怖的巨头都在这么做。

    没道理他们纽豪斯家族偏偏去和对方作对。

    这是不智之举。

    叹了口气,唐纳德·纽豪斯不得不点头:“我明白了,哥哥。你知道的,我也只在你面前这个样子。”

    士毅·纽豪斯这才点点头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康泰纳仕大厦这边,纽豪斯家族兄弟两人决定晚上出席《时尚家》年度慈善晚会没过多久。

    中午稍早一些,亚伯在和布隆伯格、索罗斯交谈时。

    纽约,布朗克斯区。

    这里是纽约五个区中最北面的一个,拥有最多公园用地,职棒大联盟纽约洋基队的主场亦位于此。

    这区居民主要以非洲和拉丁美洲后裔居民为主,亚洲人较少。

    可想而知,犯罪率方面自然在全美国数一数二。

    1970至1980年代时布朗克斯区住宅区甚至会经常发生纵火案,直到1990年代初纽约市正府大力打击后才有所改善。

    所以这么污秽的地方,自然而然就成了向来出口成脏的嘻哈音乐发源地,堪称是纽约街头文化的中心。

    当然了,再怎么说也是个纽约大区,背靠纽约,不去看那夸张犯罪率的话其实也是大城市模样。

    绝大部分的嘻哈巨星们,在成名之前大部分都混迹于此。不过嘛,成名以后他们几乎全部都会搬离出去,住的离这个地方越远越好。

    但是在他们工作,或者需要“灵感”创作,又或者需要寻找嘻哈的新苗子时。

    他们之中的很多人,会选择回到布朗克斯区。

    因为这里确实就是美国嘻哈音乐的圣地,那些找机会的嘻哈天才和蠢才们在这里比比皆是。

    嘻哈圈的超级巨星之一JAY-Z,肖恩·科里·卡特也是其中的一员。

    他的Roc-A-Fella公司甚至在这里有一个重要分部和录音室。

    录音室里,JAY-Z看着公司新招聘的几个创作音乐人给他提供的曲子和歌词,忍不住高高的皱起了眉。

    这些作品说它们差吧,其实也都在水准之上了。

    普通的嘻哈歌手们,拿着它们出去卖的话绝对能狠赚一笔。

    可他是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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