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 我的人[一更]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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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下雪了!”

    街上行人纷纷望天, 有细小的雪粒缓缓飘落。

    李玺坐在车里看不到,便假装望天,实际看的是魏禹。

    雪粒融入狐毛领中, 眨眼间不见踪影。也有的落在他眉毛上, 化成水珠, 颤颤悠悠地挂着。

    也就是魏少卿了,五官英挺俊朗, 双眸沉稳有神, 即使挂着水珠也不显丝毫阴柔,反倒多了几分禁欲气质。

    李玺看得有点呆。

    倘若不认识, 倘若只是在街上遇见,就是这么惊鸿一瞥,就足以令他心动了。

    而如今, 心跳得也有点快。

    像是……第二次心动。

    小虫脑袋还没做出指示, 手里的伞已经递出去了。

    “遮、遮一遮。”

    不是遮雪,而是遮人。

    舍不得让别人看见。

    魏禹接过伞, 垂眸一笑, 水珠顺着睫毛滑下去,砸到了李玺的心尖上。

    有点凉。

    李玺猛地清醒过来,凶巴巴地补救, “谁叫你接了?这伞破了,我是想扔掉的!”

    魏禹好脾气地说:“既是要扔掉,不如舍给我吧!”

    李玺别开脸, 叽叽咕咕找场子:“捡破烂的小狗。”

    魏禹看着他肉肉的小下巴,浅笑道:“我也捡宝贝。”

    李玺嗖的一下把车帘拉下来。

    只拉了一半。

    露着的那一半刚好弯成一个半月形, 可以看到他的半边身子, 也框出了魏少卿撑着伞的身影。

    李玺翻出兔皮小帽, 扣在头上,还得意地晃了晃。

    我妹妹做的!

    也不知道蛛蛛是怎么想的,竟在帽顶留出一个洞,刚好可以让李玺的金冠露出来,乍一看,就像长在帽子上似的。

    金冠两边还有一对灰兔耳朵,李玺脑袋卜楞卜楞地动着,小兔耳朵就一晃一晃,俏皮极了。

    换成旁人,这么奇怪的帽子是定然不会戴的,李玺反倒显摆似的,故意晃来晃去,让小兔耳朵动啊动。

    魏禹抿着笑,稍稍落后半步,贪婪地瞧着。怎么都看不够。

    蜗蜗摇晃着牛角,银铃叮叮当当地响着。

    两个人隔着半扇窗,一个戴着兔皮小帽,吃着牛肉干,笑嘻嘻地坐在车里;一个撑着伞,披着银纹披风,从容地伴在车侧。

    还有一只毛绒绒、胖嘟嘟的熊狮犬跑前跑后,威武地开着路。

    这景象,足以入画。

    《长安小报》的主笔刚好瞧见了,当即掏出木板和炭条,兴奋地画下来,急匆匆赶回书局。

    进了门就激动地吆喝:“快快快,多来几个人,现在就抄!”

    抄录的师傅年纪不小了,眯着眼一瞅,不满道:“不就是两个男人一条狗吗?也值得你这般模样?”

    “这可不是普通的男人和狗,您老就赶紧画吧,画完我叫人先往茶楼酒肆送一波,雕版那头也准备着,必能大卖!”

    老师傅虽不解,却也相信他的眼光,笔尖运力,飞快地画起来。

    匠人就是匠人,虽木板上只有草草几笔,他愣是根据主笔的描述把街上的情形画成一幅写实的工笔画,就连李玺和魏禹&#303

    40;五官都有八分像。

    最牛的是,那分神韵。

    李玺翘着嘴角臭显摆的劲儿,魏禹垂眸浅笑的宠溺,画活了。

    雕版还没刻出来,样图就先上了架。一个小娘子瞧见了,顿时就有成百上千个小娘子知道了,一时间,无数小娘子涌入书局,预订下期的小报。

    还得特意强调一句:是有小福王和魏少卿的那期。

    生怕订不到,钱一串串扔出去,就算小二哥再三强调不收钱都没用。

    一时间,书局门前熙熙攘攘,皆是丽人。

    墨香掺着衣香,也算长安胜景。

    青牛车将将走到承天门。

    一个穿着紫色官袍的身影,策马而来,在承天门前下马止步。立即有金吾卫迎上去,恭恭敬敬地叫着“郑寺卿”。

    魏禹回头,难掩喜色,“老师回来了?”

    ——大理寺卿郑权,既是他的上锋,也是他早年间在郑氏族学时的授业恩师。

    郑权先是向李玺见了礼,方才看向魏禹:“在路上时就听说你办了个‘百工学堂’,坊间百姓多有称道,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老师。”魏禹收起伞,稳重地执了执手,“是圣人的意思,学生只是奉命执行罢了。”

    郑权笑呵呵地摆摆手,“不必自谦。我要进宫述职,稍后有空闲,正好听你说说近来寺中之事。”

    李玺清了清嗓子,扬声道:“无花果呀,你昨儿个说哪家馆子好吃来着?”

    “阿郎是不是记混了,不是我说的,是魏少卿说的——光宅坊新开的风雅居,不光酒菜好吃,景致也是一绝。”

    无花果瞧着魏禹,笑问:“今日刚好下雪了,正好坐在亭中,观着雪,吃着饭,恰恰应了‘风雅’二字。”

    “问旁人做什么,咱们自己去,照样风雅。”李玺嘴上这样说,身子却没动。

    郑权呵呵一笑,看向魏禹。

    等着他做选择。

    魏禹执手,道:“学生与小王爷有约在先,晚些时候再去拜会老师。”

    郑权点点头,由金吾卫引着进了宫门。

    李玺嘴角翘得高高的,小尖棍一敲,银铃叮铃铃一阵响,青牛车欢快地跑起来。

    风雅居,挂着酒楼的匾额,看上去更像个风景如画的园子。

    园中散落着大大小小的亭子,烧上火盆,围着毛毡,便是个别致的小暖阁。食客们可以坐在阁中,边赏景边用餐。

    雪渐渐大了,从沙沙的小雪粒变成了大片大片的雪花。毛绒绒的雪片晃晃悠悠地往花花草草上一趴,就懒得动了。

    就像现在的小福王。

    他和魏禹一人占了一个亭子,中间隔着一片菊花丛,鹅黄嫩紫的菊花大朵大朵地开着,即便落了雪也不见丝毫蔫态,别有一番傲气风骨。

    也像现在的小福王。

    不过呢,他自己觉得自己是傲气,在旁人看来就是傲娇了。

    “阿郎,您说您是何必呢,掀着毡子,燃着六个火盆,这风呼呼的,到底是图冷还是图热?”

    无花果明目张胆替魏禹说好话:“您要真想看魏少卿,干脆往旁边挪挪,坐一块不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想看他了?”

    “我四只眼睛都看到了。”无花果嘿嘿一笑,“包括脚上&

    #30340;鸡眼。”

    李玺一脚踢开他。

    无花果笑嘻嘻地拉着熊熊子找桌子吃饭去了,不在这儿碍人家的眼。

    两个人桌上的菜一模一样,就连餐具都是一对,硬是被李玺分成了两桌。

    李玺夹了一口鲫鱼片,魏禹也夹了一口鲫鱼片;李玺吃了一口孜然羊肉,魏禹也吃了一口孜然羊肉。

    李玺坏心眼上来了,夹了好大一口蒜香茄子。魏禹同样夹了一筷子,迟疑片刻,还是吃了下去。

    李玺差点笑呛了。

    魏禹大步走过来,给他顺顺背,又拿帕子擦去嘴边的油渍。

    李玺一个劲儿躲,“回去,回你的地盘,不许越界。”

    跑堂刚好过来传新菜,可惊奇了。

    这是隔着菊花丛扮演牛郎织女呢?

    富贵人可真会玩!

    恰逢太学学子在此举办诗会,听说魏禹也在,众人特意过来拜会。

    在此之前,魏禹在学子中并没有太受追捧,一来他性情务实,只会做事,从不笼络人心;二来他任职于大理寺,办案果断,手段不那么温和,学子们对他怎么都亲近不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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