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7章 女大王姐姐(1/2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    案子审结得很快。

    能不快吗?

    案犯带着主犯自首,有苦主,有首告,前因后果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事事说得清清楚楚。

    那个县令和他的小舅子,本来是这个案子比较多难的一部分,但是,郡守出马有什么难的?就算这县令身后有条什么线给他保驾护航,但梁王殿下亲自过问的案子,黄于意还在意他背后的势力吗?

    那当然是一查到底,掀个底朝天。

    这么一来,掀出来的事还不少。

    不仅只南樟县县令有问题,兴化府的知府,也被南樟县令送的礼物给砸倒了,就算有人越过南樟县令往知府衙门告状的,也被兴化府知府挡下来。

    难怪这帮土匪们能做到安然无恙地在南樟山当起了土皇帝,不得不说,南樟山土匪四寨主龚左波是个人才,可惜没用到正道上。

    甚至,如果不是他们这次劫了夏元飞的货,杀了商队的兄弟,惹来了沐清瑜,也许再过几年,仍然在过着逍遥日子。

    毕竟,他们一向做的是杀光抢光,人已经灭了口,没灭口的也劫上了山成为他们的玩物,消息自然传不出去。

    黄于意的雷厉风行,仅两天,就把这件案子结了。

    匪首黄鹏义四人罪大恶极,手中人命无数,凌Y虐妇女,丧尽天良。虽然大多数已经没有苦主,但从后山起出的尸骨,以及现存苦主的口供,判五马分尸之刑!三日后行刑!其于南樟县购置之房产,所藏之银钱,皆充公。

    匪众黄老三之流三人,虽手中无人命,但行入歧途,为匪首帮凶,杖三十,罚苦役三年。

    兴化知府宋钟,受贿贪墨,与罪匪沆瀣一气,罪加一等,摘去乌纱,剥夺官身,抄家,财产充公。流放三千里苦役,家眷子女连坐随行,三代不得科举!

    南樟县令张冠希,收受贿赂,包庇治下凶匪,与凶匪分赃。任职期间,中饱私囊,鱼肉百姓,贿赂上官,罪在不赦,抄家,财产充公。摘去乌纱,剥夺官身,判斩刑,三日后菜市场行刑,家眷子女充作官奴,三代不得脱藉。

    南樟主薄于傲天,勾结土匪,扰乱治下,抄家,财产充公。判斩刑,三日后菜市场行刑。

    苦主江阿沁一众十五人,遭受无妄之灾,家破人亡,官府抚恤每人五十两白银,以作安置费用。

    除了兴化知府宋钟的处罚与行刑需要再上报之外,知县以下,郡守黄于意都是可以直接行刑的。

    其实这案子黄于意还有一些疑点,这几个穷凶极恶的土匪,五年时间,守着南樟山这条路,杀人越货,劫财劫物无数。

    据他们交代,他们抢到的财物,六成孝敬了张冠希,那还有四成,抢到的东西,除了银钱,还有货物,派出的人在南樟山后山的仓库里倒是找到了一些货物,但并不多,所有钱物,都被这些土匪们给挥霍空了么?

    还有,据黄老三三人口供,南樟山上共有土匪三十九人,除去他们七个,剩下的三十二人全都死于非命了,据说是有江湖大侠出手了。

    这侠以武犯禁,虽是行了侠义之事,但人有过错-->>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章节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