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1章 热议不断无波澜,大明基层三级制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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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sp; 接下来该是推广到整个南直隶了。

    因为是计划中的事,且过去半年清丈专员也在实践中培养出了一大批骨干及新人,使得清田推广到整个南直隶成为水到渠成之事。

    所以,这件事只是在内阁会议上提了下,并没有引起什么争论,便直接通过。

    牵扯阁臣们注意力的,乃是户部人口统计司主事陈子龙所上的一道奏疏,名为《请设村镇疏》。

    却是陈子龙带领户部人口统计司的官吏,在此次应天府清丈田亩、摊丁入亩两项政策的实施中顺带进行了一次应天府人口统计。

    结果发现,大明以往的里甲制基本废弛,即便仍形式上存在,却也大多是去了其应有作用,甚至变得很不合时宜。

    在应天府的情况支持下,经过论证,陈子龙建议朝廷以村镇制替代里甲制。

    此事可以说关乎大明对基层统治的国策,乃是大事,阁臣们自然不会轻下决定,便连朱媺娖也是如此,于是便专门召开了几天的内阁会议进行讨论。

    里甲制与粮长制是配套的,但粮长制在大明中期就变得明显不适合国情了,成了弊政。在张居正改革时,便废除了粮长制。

    虽然废除的不彻底,但如今粮长制确实名存实亡了。

    至于里甲制,如今也是名存实亡,起不到应有基层统治作用。

    所以,这几日的内阁会议,已经确定要废除里甲制,主要讨论的其实是用什么制度替代。

    需知,这时候某村、某镇只是大明百姓习惯性的称呼,在官面上,乡野都是以里甲来论的,城市则是里甲厢来划分。

    只有村、镇只代表地名,某村、某镇的意义其实和某某凹、某某坡差不多。

    倒是在行政上,“镇”代表着大明边镇。

    不过,此前朱媺娖已经将大明各边镇都并入省府之中了,边镇的称呼自然也就成了过去。

    于是,在朱媺娖有意引导下,最终一套类似后世的基层行政划分的制度诞生了。

    在县之下设乡镇——人口较多、较为繁华者为镇,人口较少、较贫瘠之地为乡。

    乡镇之下则设社,以数个自然村至十数个自然村为一社。

    至于社下,也就是自然村了。

    并且规定,各镇(乡)设镇长(乡长)一名,为正八品(从八品);副镇长(副乡长)两名,为正九品(从九品)。

    令设镇(乡)巡警所等机构,巡警所所长为正九品(从九品)。

    外加其他佐二官吏若干。

    每社设正副社长各一名,其他吏员若干。

    其中,社长为大吏,副社长为上吏——此前吏可升官的吏治改革中,便对吏员进行了划分,从上往下依次为大吏、上吏、左吏、右吏、下吏五级。

    (其中左右吏人们也会统称为中吏,又习惯称下吏为小吏。)

    各自然村,由村民推举村长,非吏。

    朱媺娖自然希望将自然村村长也纳入官吏编制,接受朝廷正式统治。但这点后世几乎都没做到,大明就更不可能做到了。

    事实上,社一级编制的设立就遭到了户部、财政部尚书等好几位阁臣反对。

    理由很简单,这回让大明朝廷多出很多吏员,多发很多薪俸,很可能拖垮朝廷财政。

    最终,朱媺娖是用秦汉时期的亭长制,以及对今后大明财政必定逐年上升的期许,说服了这几人,这才使得大明的“乡/镇、社、村”三级基层制度得以面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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