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1章 又一篇传世神作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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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关忘文开头的第一句是:

    “君不见衡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还!”

    “当啷!”

    “当啷!”

    “当啷!”

    “君不见明镜高堂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!”

    “当啷啷啷啷……”

    两句诗一出,碎了一地的茶杯。

    和茶杯一起碎的,还有刚暗自打了个哈欠的李央的心。

    “朕的官窑玉瓷茶杯……整个宫里就这么几十只啊!朕平时都舍不得用啊!”

    “朕的内帑可是赔不起这些个从高祖那会就传下来的宝贝!”

    还好,他及时想起来似乎这些茶杯并不需要他用私房钱赔,今天宫宴上的一并花销全部由户部负责了。

    不过看着这些个茶杯破碎,他的心还是忍不住一阵阵的抽疼。

    这首余秋风“亲作”的将进酒被后世传为神作,与神作一起传为佳话的还有将进酒出,玉茶盏碎的典故。

    “五花马,千金裘,唤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!”

    关忘文铿锵有力地将最后一句念完,整个大殿之中静寂无声。

    唉?

    你们怎么不学猫叫了?

    难道诗仙李太白这首诗还不够炸裂?

    竟然冷场了?

    过了许久,颜沅才带头拍起手来:“好诗!真是好诗!”

    他这一带头,才让整个现场爆炸起来。

    有人反复吟诵其中的佳句,然后一拍大腿: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!真当是豪气万丈,可让天下读书人谨记!”

    有人则感春悲秋,悲从心来,望下自己斑白的头发,喝下一口闷……白开水,入口才反应过来,这丫的根本不能算酒。

    更有的人手舞足蹈,眼看天花板,口中不停絮叨着一些听不清楚的话语。

    场中之人,或喜或悲,或哀或乐,俱有之。

    对于读书人而言,特别是好酒的读书人而言,这首将进酒的杀伤力实在太大了。

    无论是你何种身份,都能从中找到共鸣之处,这也是关忘文选这首诗的原因。

    和关忘文这首诗一比,之前三位亚圣的诗作,还真他么的是砖头。

    抛砖引玉之词,恰如其分。

    炸不死你们!

    反正这首诗的署名是余秋风,和他关忘文没关系。

    等这首诗散播到天下,正好让老头子的名望之气再加几分。

    这东西,他以后肯定可以用得到的。

    余秋风此时的震惊自不必多说。

    他原来只期盼关忘文不要随便拿一首狗屁不通的事敷衍了事就行。

    没想到关忘文扔出的是这么一个王炸!

    关键是他还不能露出哪怕一点惊讶的神色来,作为原作者,他必须做出一脸云淡风轻,不过如此的表情。

    而实际上,他的内心已经惊涛骇浪,如同被飓风席卷而过。

    这样的内外差别,让他差点憋出内伤来。

    关忘文回到余秋风身边,传音道:“老头子,我没给你丢脸吧?”

    余秋风用鼻音微不足闻地嗯了声。

    旋即他传声给关忘文道:“小子,要是以后有人问我要诗,你得给我撑场子,知道不?”

    关忘文:……

    老头子你想得有够远的。

    到这时候,三位亚圣,即便是最看不上余秋风的荀元思此时也服气了。

    虽然他们还是不敢相信这是余秋风所作,可是要说是关忘文这毛头小子写……他们宁可相信是余秋风写的。

    再加上这诗中的狂放中透着一丝郁郁不得志,结合上余秋风的经历,确实也符合他的人生经历。

    于是,三人先后朝余秋风躬身致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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