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八章 奇葩的国家2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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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更夸张的是,为了这个争议,天竺税局动用国会修改了税法,还中止了69个双边投资协议。撞了南墙也不回头,一根筋到底。

    事实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天竺税务局要求【沃达丰集团】缴款1200亿卢比的税款,【沃达丰集团】不交,就先冻结了它250亿卢比的存款。

    【沃达丰集团】不服,提起诉讼,天竺最高法院一看,这没有法律依据,于是就判【沃达丰集团】胜诉,解除了天竺税局强加给【沃达丰集团】的扣缴义务,此前天竺税局要求沃达丰扣缴1200亿卢比税款的决定予以撤销,同时要求此前扣押的250亿卢比的存款,也予以退还,外加返还每年4%的利息。

    眼看着到手的钱飞了,天竺税局当然不服,于是鼓动国会通过2012年的财务法案修订了所得税法,添加了几個条款,根据这几个新条款,【沃达丰集团】不只要补税,还要交罚款。税款和罚款合计33亿美元。

    更让人无语的是,天竺税局说了,这不是新规定,这是澄清现有税法中的一些说法,应当从现有税法生效日期,也就是1961年起开始生效,追溯50年。

    嗯,是50年!

    就在1962年发生的里德里首都保卫侵略战的前一年,开始生效。

    天竺税局干嘛不把这个税法追溯到1947年呢?

    那一年,天竺的国父不是依靠“你不要让我独立,我就绝食死给你看”的不合作精神,成功建国吗?

    天竺国会修改了税法,税务局据以上诉,最高法院一看,这下有了法律依据了,就转变了立场,裁定支持天竺税局。天竺税局再度要求沃达丰补缴税款、滞纳金及罚款,三项涨到了51亿美元,在原先的税款数额上翻也一倍。

    这下全世界都炸了锅。追溯50年,这得翻出多少老账来?这不是沃达丰一家的事情,这牵涉到无数家在天竺投资的跨国公司。连美国商会也参与进来了。

    因为已经牵扯到国际纠纷,于是【沃达丰集团】就根据已经签订的【BIPA】(双边投资促进和保护协议)中的仲裁条款,进行仲裁申请。

    仲裁庭认为,基于BIPA下的公平和公正待遇要求,天竺政府应当向外国投资者保证一个稳定和可以预测的法律框架,要做到公正和程序正义。涉及外国投资者的法律框架要不断地修订,修订时要透明,不能随意。

    天竺政府这个哪里是澄清,而是增添新的内容,而且你增加的内容里边也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,后来还有更多的澄清要做。

    这不是让投资者无所适从吗?

    指不定哪项原本合理合规的交易行为,就被天竺政府认为是【肥羊】,于是又单方面地宣称交易方【违法】,要罚款,要补税!

    于是,在2020年9月25日国际仲裁庭通过了裁决,支持【沃达丰集团】的主张,裁定天竺政府以前的做法违反了天竺荷兰BIPA下的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。

    仲裁庭要求天竺政府返还【沃达丰集团】诉讼的相关费用,大约8.5亿卢比,说天竺政府不顾最高法院的判决,对原告强加税收义务,还加收利息以及罚款,违反了BIPA下的公平与公正与公平处理原则。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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