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花里胡哨的罗伯特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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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酒馆不是霍金斯家的产业。

    普利茅斯是一个由多个地方家族共同管理的小城,16世纪连个领主都没有。后来的德文郡伯爵还要再等一百年。

    所谓的郡守,其实是推选出来的。这些家族在互相联姻之下还算和睦,把持了普利茅斯的一切。

    马修不知道的是,一百多年后,普利茅斯地方豪强们在后来的英国内战中,团结一致,抵抗保皇派的围攻长达四年。

    安德鲁为马修安排的结婚对象,家里是做肥皂生意的。做肥皂的能有什么前途?

    肥皂的生产很简单,油脂和碱性物质就行。在英国羊油最后往往就变成了肥皂,草木灰更是遍地都是。这种产业是羊毛产业兴起的必然产物。

    可惜这个时代的人不怎么洗澡,所以只是小生意。

    与其说是联姻,不如说是想要可靠的羊油来源,马修怎么看都是亏。不但会贱卖羊油还出卖了色相。

    于是雄心大志一发,安德鲁立刻觉得自己亏了,我这么牛逼的未来贵族儿子怎么能娶个小商人的女儿?这婚事顿时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很多人面对自己老子,往往不讲方法。老子对儿子说什么也往往另有玄机,尤其是有钱人的家庭。

    随从恭敬的给马修倒了一杯啤酒,然后放下站在马修身后。

    一个穿的花里胡哨的人靠了过来:“请问,您就是马修·霍金斯少爷么?我应约而来。您可以叫我罗伯特。”

    马修抬头一看,只见这人头戴大的夸张的帽子,上面缀满了羽毛,紧身裤,袜子鲜艳。身上是袖子蓬松的衬衫和皮子背心,腰上还有一把短剑。

    第一印象就好像扑克牌里的大王。

    马修奇道:“你当过雇佣兵?”

    16世纪只有雇佣兵才会穿成这副“鸟”样。很多欧洲国家对着装都是有规定的。雇佣兵却不在此列。他们是权贵组织的打手。

    这些“黄金的仆人”战绩辉煌,甚至在1527年洗劫过罗马。

    罗伯特:“不是你想的那种雇佣兵,我没有加入那些组织,只是和一些朋友一起闯荡了几年。”

    原来是冒险者。

    由于雇佣兵的拉风造型,很多人都会模仿。是16世纪时尚的引领者。这个时代冒险者更多,他们的成分复杂,主要是轻罪犯,亡命徒,被排除继承权的贵族子弟,不甘心种地的农民等等。

    这个职业上限公爵富豪,下限死于非命尸骨无存,还是挺吸引人的。

    这位罗伯特的经历很丰富啊。

    马修伸出一只手示意:“请坐……来一杯么?”身后随从立刻取出一个玻璃杯放在桌子上。

    罗伯特看了一眼这随从,见只是个憨厚青年,也就不再在意。

    他毫不客气,坐下拿起酒壶就自己倒:“您比我想的要年轻,有点出乎预料……您穿的这是什么,这帽子又是什么名堂?”

    马修笑道:“只是毡帽和呢绒外衣。”

    罗伯特:“不不不,我好像从未见过这种风格的……毡帽。”

    马修端起玻璃杯:“你不觉的和你的帽子风格差不多么?只是没了羽毛。”

    罗伯特很快理解了举杯子的意思,也端起酒杯:“我喜欢你的打扮。”

    马修轻笑一声,两人碰了一杯。“叮”的一声脆响,酒馆里的人都转头观看。罗伯特顿时觉得自己更加牛逼大发了,下定决心也要搞一套玻璃器皿。

    马修的服装其实也是没办法,想要穿的舒服,设计和裁剪很重要。这时代布料就那么几种,羊毛毡和呢绒之所以能持续几百年,正是因为好用,耐用,好穿,耐穿。英国的纬度,相当于黑龙江。即便有一圈海洋升温,温度也高不到哪去。

    马修:“你当过水手?都去过什么地方?”

    罗伯特:“是的,不过时间不长。我在尼德兰给人当过保镖,还去过斯德哥尔摩,法国和伊比利亚。当然,也去过佛罗伦萨威尼斯,最远到过西非。想去美洲,但没去成。”

    这是把欧洲海岸几乎都走了一圈?

    马修喝了一口啤酒:“怎么就回来了?”

    罗伯特:“我已经有了足够的钱,不用再去冒险了。”

    马修笑了笑,眼神意味深长:“伦敦虽然不远,但现在流浪汉还是不少的,他们躲在荒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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